老人生前把房子给了一个子女,其他子女没有分到。后来老人把房子卖了,没有更改原来的遗嘱。请问:房款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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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法律规定,
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可以
立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你说的情况好像所立的遗嘱无效。但你们是财产代管人,在夫妻持续期间
继承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所有。如果他说
放弃继承是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的,你主张的话,他说放弃的财产是无效的。
你要委托给律师是对你有很大好处的,胜率在80%.希望你委托律师帮你打赢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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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和,不得撤销、变更
公证遗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 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可见,虽然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但遗嘱人也可以进行修改或者撤销,不过应按法定的规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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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指定的遗嘱执行人如为
法定继承人,则该
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
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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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嘱的生效方式有多种,但是改遗嘱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比如说:已经签字的
遗嘱公证,是不能反悔的,也无须反悔再改回来。 可以重新遗嘱公证,后遗嘱的效力大于前遗嘱。
公证的效力,大于没有公证的效力。 书面的
遗嘱效力,大于口头的遗嘱效力。 立遗嘱人已经死亡的,公证的遗嘱就不能再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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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