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离婚了,妻子没有固定收入,我是国家工作人员,我不仅没有财产,而且独自偿还了夫妻的共同债务,并赔偿了她很多钱,是吗?

离婚
2022-08-24 18:22: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看情况。如果婚姻关系解除后,夫或妻一方发生的个人债务,那么只能向债务人单独追偿,与另一方无关。如果债务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婚后尚未支付的,那么债权人能够举证此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以夫妻名义所负债务则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需要共同偿还。法律依据: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债权人能有证据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个人债务,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或者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各自所有的,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各自的清偿份额。
    对于清偿比例不能达成合意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