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家工厂工作,正常辞职不付工资,怎么办,辞职不是我自己的自愿,因为我做错了工作,车间领导喝酒后打我,当我打我说报警,说工厂处理,结果第二天不处理,我辞职了,我说给我付工资,他们不付,我现在怎么办

2022-08-24 14:33: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公司拖欠工资可以直接离职,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已经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等
  •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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