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6年9月初上班。今天,因为我迟到了两个小时,老板提议迟到一个小时扣100英镑。在扣除完成之前,他提议辞职。老板说他必须提前一个月说他愿意离开你,否则这将被视为自我离职。所有的条件都是老板直接加上去的。在我想工作之前没有任何解释。我怎样才能拿回薪水?

2022-08-24 11:22: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前通知期是三十天。即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企业,不能够立即提出立即就走。如果不当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是可以向辞职者要求赔偿的,这也是对企业的保护
  • 入职一个月离职的不可以直接走人,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 员工与单位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提前离职的方式有三种选择:
    1、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根据第37条的规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3、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