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前买了我的房地产。我结婚时没有加上那个女人的名字。后来又加上了我的名字。现在她想离婚分割我的房地产。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2-08-23 19:04: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动产一般以登记为准,加名的行为一般属于对一方的赠与,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由夫妻双方协商。《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如果属于婚内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如果该房产离婚时没有约定,离婚以后可以提起离婚后财产分割之诉
  • 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
    2、如果用于购房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离婚时可以一人一半或者按出资份额分割。
    3、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也属于其一人所有,但如果房产证加了配偶姓名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应当平等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