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前,我和前夫向别人借了5万元。我不认识那个人。认识我的是我的前夫。当时,我和前夫签了借条。后来,当我和前夫离婚时,我把钱给了他,让他把钱还给我,并取回借条。我把钱转给了我的前夫。我前夫转移了钱。另一方说他没有带借条。他给我前夫写了一张收据,说他收到了我前夫的还款,还欠我一张借条。那张收据总是在我这边。后来,我和前夫离婚了,财产和债务都归对方所有。那人来找我,说他最近找不到我的前夫,但他拿了借条,要我还钱。我说我还了钱,拿出了收据,但对方坚持说我的前夫欠他其他的钱,那是其他的钱。我不能接受。我有责任还钱吗?

2022-08-23 1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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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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