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女儿去唱歌,被一个陌生的男人轻伤了。评估已经完成。那人报警了。那人说他喝酒打错人了。在殴打孩子的过程中,另一名男子也打了他。孩子的同事过去经常吵架和冲突,并把那个人打成轻伤。现在那里的态度是坏的和傲慢的。他们制造了麻烦。我们如何保护我们的权利?请给我们一条路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8-23 08:25: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两人打架如果造成对方轻微伤话,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进行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打架致对方轻微伤,除应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等损失。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你好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