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这是租房。一开始,室友约好同居,然后室友签了合同,但她写了我的名字。然后室友从一开始就不愿意给我房东的联系方式。现在她单方面说要提前搬走,不想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我要承担几千元的违约金。我该怎么解决?

2022-08-23 01:18: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提前解除租房合同一般是要支付违约金的。不过,租客想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又不想承担违约金的,首先想到的办法应当提前与房东协商,与房东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 提前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有其他损失的也应当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房东不愿支付违约金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如果双方都签订了合同,对双方都是有约束力的。合同出现违约时,应当按照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进行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