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44岁,单身。我已经两年没有在公司签合同了。第三年,我签了一份9年的合同。我签了一份无限期合同。因为我没有给领导送礼品袋,领导总是安排我不能胜任这份工作。因此,如果公司解雇我,公司应该如何赔偿我?如何计算补偿

2022-08-22 22:12: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是,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
  • 解除劳动合同年假未休完,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公司辞退合同未到期的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两个月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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