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下班途中被车撞了,负次要责任,提前十分钟下班,能认定工伤吗

2019-04-11 10:03: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本人不负主要责任,且是下班途中,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按人社部和最高法的解释,职工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遭受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人民法院认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被车撞年后,
    1、事故报案: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打110报警,根据保险人的资料进行事故的后续处理;
    2、事故查勘:由保险公司查勘员协助保险人对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查勘;并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
    3、损失确定: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与保险人、修理厂或相关单位对事故损失的方位、项目、金额一起协商确定;
    4、索赔申请:根据案件损失类型,收集索赔所需材料,提交保险人办理索赔;
    5、赔款领取:报销人对事故及索赔材料进行核实后,按保险合同赔偿被保险人;
  • 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员受伤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理赔时,首先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保险理赔窗口受理审核,保险公司上级审批同意,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
      
    1.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按照保险合同要求向保险人提供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2.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的还需要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二级以上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及病历;造成第三者伤残的,还应提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伤残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造成第三者死亡的,还应提供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3.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承担全部责任的,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规定,扣除20%的免赔率,同时投保不计免赔保险的则会按照医保标准即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标准给予全额理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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