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这是我姑妈的案子。她今年62岁,现在有一套一居室一客厅的房子。她十多年前离婚,生了一个儿子。她离婚时,儿子由父亲抚养。我姑姑曾一度支付孩子的赡养费,直到她18岁。在这段时间里,她也多次寻找她的儿子,但孩子没有看到我的姑姑。后来,当孩子长大后,她来到我阿姨身边,多次骗钱。她拿到钱后就逃跑了。她的儿子现在大约30岁,未婚,没有职业,赌博,赌博,高利贷,没有合法职业。现在我姑姑患有抑郁症、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和其他疾病。她不能让别人来照顾她。她多次未能与儿子联系。她的儿子不得不逃避一切,只想要我姑妈名下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他能离开自己的房子,把钱交给儿子吗?抑郁症患者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怎么做?如果没有人照顾,可否交由社会机构照顾?

2022-08-22 12:42:0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