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试用期明天结束,但我不想继续在这个单位工作。我昨天辞职了,但老板不放我走,也不扣我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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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提前三天辞职可以拿到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是劳动者解除劳动
合同关系的法定条件,而不是工资支付的条件,即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没有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关系,也可以依法取得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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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试用期是有工资的,试用期辞职公司不发工资违法,劳动者可以向
劳动监察求助,也可以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维权。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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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了公司,并把工作交接好,即使公司不让走,员工也可以离职,公司也应该支付试用期应得的工资。如果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不让走,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申请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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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