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将近三个月。主管说试用期是三个月。现在试用期到了。主管说我不能胜任这项工作,于是解雇了我。他说我将于本月25日离开。我听到其他员工说他们的合同一年签一次。有一个天才要待一个月。现在我的工资是按天算的还是怎么算的?我每个月要上六个夜班。这有什么补偿吗?

2022-08-22 03: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如果用人单位可以证实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和正式员工工资的80%来计算
  •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是否自己的双向选择期限。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
  • 试用期离职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的时候,一并计算且发放给离职的劳动者。试用期期间辞职,工资应该依据工作天数据实结算。实际操作中有两种方式:一个是劳动者离职那天就当面结清,拿钱走人;一个是和当月正常发薪日期一起发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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