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另一方有精神病。经父母同意,我们去民政局离婚,两个孩子属于另一方,也就是那个男人。离婚有效吗?

离婚
2022-08-20 22:37: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与精神病人离婚的法定理由是看其存在的婚姻是否已破裂,如果感情破裂是可以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是我国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协议离婚如果到民政部门已登记离婚了,那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