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在水泥厂工作了六年,没有合同。在2016年8月的工作时间里,我和同事一起去检查机器是否正常工作。我划下楼梯,导致左脚后跟粉碎性骨折和三颗钢钉。住院期间,该单位派了一名工人和他的母亲一起照顾他的父亲。在住院的早期,该单位只负责医疗费用,但在后期,该单位不想承担医疗费用。父亲出院后回家休息,没有消肿。每隔一段时间,这位母亲会用一辆电动车带父亲去医院进行复查和换药。后来,该单位支付了他父亲的工资,直到2016年12月,然后再也没有管理。现在他父亲的脚又大又小,走路还疼。他不能像以前那样正常工作了。我想问一下劳动法对这种情况有何规定,我们应该怎么做?现在我们要申请工伤鉴定。还好吗?准备了什么材料?

工伤索赔
2022-08-20 19:22: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