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发商将房屋交付延迟了两年多。社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公司应按合同规定向业主发出书面入住通知,通知所有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并统一办理延迟交付的赔偿。然而,开发商至今尚未发出入住通知,而是采取了一对一的协商方式,对要求交付房屋的业主进行协商,以避免支付几年的物业费来补偿高额赔偿,否则他们将不办理交付手续,迫使部分业主遵守。开发商因此大大减少了赔偿支出,但损害了购房者的权益。请问,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合同欺诈?起诉开发商合同欺诈是否合适?

2022-08-20 15:16: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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