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昆山2年,今年34岁,工资7000,左脚小指骨折现已康复,我一打辞职,请问一次性能赔偿多少钱?怎么算的?A

2019-04-10 21:53: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资支付是指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使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转变成实际所有工资的过程。  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是劳动者实际支配和处分工资的前提。为此国际劳动组织在1949年第95号《保护工资公约》原85号同名建议书中,对工资的支付保障作了规定。
    我国涉及工资的支付保障规定主要有《劳动法》、劳部发[1994]489号《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amp;#39;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amp;#39;据此,劳动者在工作中损坏物品,如果是因其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额,但每月扣除的数额以不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为限,以保证该扣除不影响劳动者本人的基本生活。

  • 1、《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 你好,如果你主动辞职时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工资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根据你目前的情况,可以通过这种方法解决,但到底行不行得通,我们还需要了解更多的资料。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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