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死了,母亲改嫁,母亲的户口没有迁入父亲的户口,这样能办理孤儿证吗?

2019-04-10 19:55: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迁入需要带什么证件?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如果没有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其他近亲属作为监护人,应该有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村民委员会帮助办孤儿证是应该的。《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 拆迁与户口是无关的,但是征收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与户口是有关的):
    1、在当事人是指拆、迁(房屋)补偿的前提下,当事人没有房产的,是不能享受该待遇的:
    2、该项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只有当事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是本人的名字的前提下,房屋拆、迁的后,当事人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房屋的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
    3、但是房产所在地的宅基地被征用时,当事人户口在当地的村(居)委会登记在册,并且属于农业户口的,是可以享受相应的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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