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年初,我在另一家公司工作,现在被一家公司叫来工作,口头协议工资4500,每月3000张卡,1500张现金从老板那里拿到,现在我想辞职,老板不给现金1500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2-08-19 11:5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程序的规定,转正后的员工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不想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的对策: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在入职当天立即签订劳动合同才可上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当即不予录用。对于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制定劳动合同签收名册,让员工签名签收
  • 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注意,没合同找工资条、工卡、打卡记录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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