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的那套新二手房已经转让,拿到了房屋登记簿。原业主拖欠物业费超过10年,但他没有将物业交给我,也没有支付所欠的物业费。这对我有影响吗?物业公司有权向我追讨吗

2022-08-19 07:57: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之间无特别约定,不可以要求现业主补缴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房屋的转移不代表债务的转移,当事人间无特别约定的,现业主无义务补交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如果物业以该理由未向现业主提供相应到位服务的,造成损害的,现业主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要求物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而且得到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物业公司就不能再要求出租人付款了,否则物业公司还是有权要求出租人付款的。也就是说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的约定,必须要得到物业公司的确认
  • 买二手房原房主没结清物业费的需要要求其先结清,为了避免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赖账而产生纠纷,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方应在办理过户前就要求卖方结清的费用,交接之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并且将这一条款写进合同。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应在付房款的时候留出部分尾款,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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