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寻求帮助。我是一家国有企业的员工。2013年,我接受销售并销售了该公司的畜产品。产品售出后,对方给了钱。该公司的收款期为45天,如果不收回奖金,将扣除奖金。为了防止公司扣除奖金,我们经常想方设法补足奖金,也就是说,有时时间到了,钱没有到,有些东西在售出后马上就到了,所以我们把45天内没有到的钱放在第一位,在过去几年的这个周期里,很多没有给我钱的客户没有做这个行业。人们逃跑了,领导们知道这一点。去年8月,公司核对了账目,我预付了40万元给公司。有些人找不到那40万元,他们答应给我钱。现在公司想换我的职位。我该怎么办?一旦我换了帖子,我如何收集别人认可的账户?求助

2022-08-19 03: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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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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