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公司每月休息6天,但2016年12月我们休息5天,休息日改为农历新年2月1日。1月2日和一个周六将被转移到新年的2月2日和3日。然后我在12月辞职,截止日期是1月18日。对不起,公司应该支付律师三天的补假吗?1月2日本来是元旦的法定假日。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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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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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