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信用卡被朋友骗去,并拿走了我的手机,我并没有告诉他密码,他用卡刷了POS机,现在到了还款日他还没给我钱,我想去报警能行嘛?

2019-04-10 17:26: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一直不结清的话,逾期记录就会一直存在,并且影响以后的经济生活。随着征信记录的覆盖面越来越广,以后的生活会越来越麻烦。
    1.首先,银行会开始给你计收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复利,利滚利,他的欠款会越来越多。
    其次,信用卡被冻结停用,其他信用卡也可能受到牵连被降额、停卡。再次,银行会开始电话催缴。
    2.催缴无果,银行会把名单转给催收公司,他将受到催收公司的催收。催收无果的情况下,银行可能会以信用卡诈骗罪起诉他,他可能为此要承担法律后果。
    3.与此同时,他的征信报告会记录这笔逾期,逾期90天以上属于严重逾期行为,2年内想要申请房贷、车贷都没戏了。
  • 信用卡风险部门处理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有一个流程的,逾期超过三个月或银行催款两次以上还不还款的,银行会冻结信用卡片并将你列为禁入类客户(黑名单),同时还会起诉你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起诉后拒不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的,法院会依据刑法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来量刑: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恶意透支的,(像你这样的情况可以定性为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你属于第四种情况。
    恶意透支是信用卡业务中的主要风险形式,属于信用卡诈骗的一部分。
  • 借条有借款金额、利息及签名,应是有效的。没有具体的还款期限,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至于能否连本带利讨回,关键是看是否中断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诉讼效,又关键是看你是否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对方是否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等。建议债权人提出还款主张并让对方提出还款期限、订出还款计划等,并让对方签名以此作出主张权利的起始时间的计算依据,应该说连本带利讨回问题不大。  第
    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
    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第
    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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