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相处不好。当我和我住在一起时,我偷偷地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后来,我和那个男人直接生活了好几年。我们有两个孩子,而她没有收取一个孩子的赡养费。她离开时,孩子才9岁。已经七八年了。儿童抚养费应该如何计算?她违法吗?她还承诺要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并把那个男人的照片寄给了我。我该如何处理这件对我有利的事?

离婚
2022-08-18 10:36: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
    在对方没有要求您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您可以与对方协商,根据您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支付给孩子即可
  • 如果你与对方之间没有形成事实婚姻的话,对方是不构成重婚罪的;你仍然可以向对方要求孩子的抚养费
  • 两个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是要根据其实际需要、双方经济实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来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为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收入水平来计算。特殊情况,可以适当调整给付比例。 抚养费具体比例一般按照如下标准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