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因不符合用人单位考核标准,被送回派遣单位。派遣单位没有做出新的工作安排。我已与调度单位签订了一份无期限合同。调度单位有权解雇我吗?如果是这样,是否会有经济补偿。

2022-08-18 00:23: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后,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上工作,这些岗位可能同时有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也可能没有合同制职工。比如有的用工单位日常并没有电工,在电路升级改造期间使用了被派遣劳动者来从事电工工作
  • 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单位是派遣单位,劳动者和派遣单位建立的才是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
  •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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