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商量一下,我上个月27日在某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写着两个月的试用期,没有明确规定该岗位需要履行什么责任和义务,本月27日没有理由解雇我,这是合法的吗?

2022-08-17 17:08: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和劳动法中都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情况下,这是用人单位的权利
  • 你好,劳动者自行离职只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试用期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即可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据劳动合同期限长短约定不同的试用期,主要是为了考察所招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用人单位所提出的要求和标准。在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双方将继续履行订立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或不能胜任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或岗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是否合格,应当以法定的最低就业年龄等基本录用条件和招用时劳动者的文化水平、技术水平、身体素质、内在品质等为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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