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我刚刚向这家公司申请了两个月。老板给了我们从早上8点到下午4点半的工作时间,半小时吃午饭,一周只休息一天。在此期间,我还加班三次,一次到晚上8点,一次在周日,最后一次到下午6点,没有支付加班费。老板违反劳动法了吗。另外,我两天前刚和我们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但我没有向我们展示合同的内容。这合法吗?如果我继续在公司工作,我辞职时能向公司索要加班费吗?

2022-08-17 14: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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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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