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问。由于感情不和,我和妻子已经分居三年了。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多少联系或电话联系。我想问一下我该如何处理这个离婚问题。

离婚
2022-08-17 01:57: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般来说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具有分居二年的情形,说明夫妻关系已徒具形式,名存实亡。
    当事人以此事由诉请人民法院离婚的,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当事人离婚
  • 你好,如果办理了结婚登记,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一致,去办理离婚登记,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 您好!如果感情确已破裂,您可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和抚养权、抚养费问题,建议您及时委托律师协助您积极争取更多的权益和财产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