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有一家公共建筑租给租户的干眼镜店。他不想支付物业费。合同没有明确说明谁支付了这笔钱,但合同规定,出租期间店内发生的费用由他们承担。。谁来拿物业费?

2022-08-16 07:41: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履行费用,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负担费用。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履行费用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则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因债权人变更住所或者其他行为而导致履行费用增加时,增加的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 租赁合同无约定的情况下物业费由出租人交付。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业主有承担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另一方面,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而租赁合同中对物业费没有明确约定的,承租人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
    因此,物业管理费在没有约定的前提下,应由出租人承担
  • 首先看双方是如何规定的。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合同法》第六十条。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遵守物业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且该合同经过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出租人就将其与物业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了承租人,承租人应当向物业公司履行这部分权利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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