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被别人电话骚扰三年多了。虽然设置到黑名单了,但他每天都打100多个电话,几十条短信。只要他一打电话,手机就亮屏了,特别费电,这种行为已经影响到我的生活了,这种骚扰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吗。现在一看到手机亮屏我就特别暴躁,有解决的办法没有。几年前都给他说过不可能,他好像有病,老觉得和我谈着呢

2019-04-10 09:33: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频繁的发短信和打电话不会构成骚扰罪,但是严重者会被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打骚扰电话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或侵权行为,行为人应承担法律后果。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治安行政责任;也可在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遭遇他人骚扰是一件极其厌烦的事情,因为你不知道对方何时何地进行骚扰,给被骚扰者带来的困扰是不可以估量的,轻则影响生活工作,严重还可能导致被骚扰精神压力增大,带来不可想象的严重后果。被骚扰者遭遇严重侵权的话是可以请求赔偿的。
    被人骚扰,作为被骚扰者可以要求对方停止骚扰,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至于说能不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根据情况而定:
    首先了解一下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
    由此,如果说他人公开你的个人隐私达到引起你注意的目的,从而不断骚扰你,此种情况是可以依据法律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损害赔偿索赔涉及多方面的问题
    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