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租了一栋房子半年,由于工作原因提前两个月离开,但租金和押金都没有退还。当我为房东找到新房客时,房东告诉我房子已经出租,只同意退还我的押金。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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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押金一般情况下是为了保证承租房屋的设备设施的完整,水电气等费用的结算等事项而交付的,在解除租赁关系时,需综合前述事项无异议的情况下,是需要退还押金的。另,在租期内提前退房,属于违约行为,应根据所签署的
租赁合同承担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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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
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其次,起诉必须做到
证据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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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到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
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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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