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青岛的一家韩国皮革厂工作。我用右手食指打了一下。这家工厂投保了医疗费和人身意外险。我是临时工。还有什么补偿,如何计算?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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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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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保障项目分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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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临时工也是与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工伤,按照工伤待遇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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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