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工厂的工人。我被机器撞坏了。工厂里的人帮我付了1300英镑的治疗费。我按照1340元的基本工资在工厂工作,然后计算工作量来计算我每个月应该得到多少钱。我的一般工资是每月3000元。现在他们给我的基本工资是1340元,用于我的休养期,对吗?请律师详细解释!

2022-08-14 13:03: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看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是否就加班工资的计算有这样的约定,没有约定就不合法

  • 1、发生工伤后首先应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在治疗终结或治疗相对稳定后进行工伤鉴定。
    2、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有人单位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提出,受理的部门是劳动局(内专设工伤认定的部门);
  • 工伤期间的工资分以下两个情况处理:第
    一、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第
    二、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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