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离婚,我有身份证结婚证,法院要对方的户籍证明,对方不提供,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4-10 06:45: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手续的办理,若是协议离婚,只需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夫妻双方到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就可以办理,不需要户籍证明。若是没有户口本的话,可以去开一个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是有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出具,其证明效力于户口簿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如果想要离婚的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协议离婚,如果双方不能够就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达成合意的,则只能够通过诉讼离婚的程序进行,具体是又双方到法院进行起诉,然后依照我国法律的有关程序对双方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划分以及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则只能够进行调解而不能判处离婚,等到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后在重新起诉。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程序: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第三,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