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今年4月15日离家出走。家里有三个孩子中的一个残疾。当她离开时,她的家人不知道三个孩子。这种行为能在婚姻法中构成遗弃家庭成员吗?如果你想离婚,你能一次处理吗?

离婚
2022-08-13 19:47: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弃生病的孩子造成严重后果的,会构成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遗弃罪的,依法要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离婚后不抚养子女如果达到情节恶劣,是会构成遗弃罪的,而与时间长短是无关的
  • 妻子离家出走不能告遗弃孩子,一般对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遗弃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