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因感情不合离家出走六年,在这六年中上诉三次法院没判离婚,14年4月份上诉当地法院,判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没给判,女方想l6年正月十五过后在次上诉当地法院在不给予离婚,女方可以向中级人民法提起诉讼吗?

离婚
2019-04-10 04:26: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协议离婚: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并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向所在辖区的民政机关,提出协议离婚申请。
      
    1、一般需要结婚登记证、照片、协议离婚书等。
      
    2、要求所达成的协议事项有: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如果仅就子女抚养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财产部分也可另行解决或者诉讼分割。
      
    3、民政机关发给离婚证。离婚后,如果一方反悔或者质疑该离婚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驳回。但是如果一方对协议中子女抚养、财产等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以以协议内容,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或分割诉讼。
  • 我国《婚姻法》第32条也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因此,如果您的丈夫不同意离婚的话,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
    从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来看,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主要有下列:
    1、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5、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硬性指标:
    (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 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赔偿并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
    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