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家工伤赔偿条例 我在公司工作了两年,公司没有给我们买工伤保险。如果我在工作中发生了工伤事故,我能得到赔偿吗?国家工伤赔偿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索赔
2022-08-13 09:12: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鉴定的伤残等级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劳动者的工伤公司是肯定要赔偿,法律规定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由用人单位赔偿,也就是所在公司进行赔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务合同,里面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因此当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而受到意外伤害时用人单位是需要赔偿的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因各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不同,各地所领取的赔偿金额也不一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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