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问,我结婚几年户口一直在娘家,我现在离婚没有户口簿,能离掉吗

离婚
2019-04-09 22:53: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户口怎么起诉离婚,  当事人能够证明是事实婚姻的,可以按照起诉离婚程序去法院办理离婚。  起诉人必须提供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或居委会的证明,用以证明双方的婚姻事实和住所情况、大约年龄情况,并提供其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用以证明双方的离婚不是为了逃避计划生育监督。  在这种情况下,立案人员可以通过审查当事人陈述的年龄,并结合其本人的体貌,从外表和面貌上判断其大约年龄是否与陈述一致或相当,然后分析双方是否能构成事实婚姻,若可能构成事实婚姻,则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否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不应予以受理。  当事人必须要知道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相关的材料:  
    (1)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要求,并提出相关的证据);  
    (2)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3)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等夫妻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4)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  
    (5)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6)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
  • 先进行收养登记,再上孩子户口。
    根据《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人符合以上收养条件的,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有了正式收养手续,才能办理孩子的户口登记。
    《收养法》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离婚后户口没迁出债务不需要一起承担如果是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仍可主张已经离异的男女双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一方可以在承担还款责任后、依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文书向另一方追偿,与户口是否迁出没有必然联系。
  • 你好,办理结婚是必须需要户口本的。n
    1、去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其法律效力等同于户口本;n  
    2、结婚登记手续:n  
    (1)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男妇双方或一方须排除下列情形: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非自愿的;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患麻风病或性病未治愈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不设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下同。)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写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离过婚的申请时,还应持离婚证件。n  
    (2)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了解,对符合婚姻和有关规定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以及不符合婚姻法和有关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进行婚姻法的宣传教育。n  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实符合婚姻法和有关规定的,也准予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