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已签订三年。现在我工作了一年,辞职了。公司说我只有在协商一致后才能辞职。我说过我可以在30天后离开。对方说没有必要。我必须在邮局找人,否则我必须赔偿几千或一万。这就是问题所在吗?如果我想在30天后离开,需要赔偿吗

2022-08-12 09:13: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情况需要看您提交的材料
  • 您好,可以起诉索要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本法规定在特定条件和程序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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