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醉酒打架中被砍伤的!现在对方已拘留!我伤势鉴定为轻伤2级,该如何?

暴力伤害
2019-04-09 14:40: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相对人对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2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该规定,如果你朋友对公安机关所作的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的话,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必须要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别人打伤,是否是轻伤,要有派出所开伤情鉴定委托书,被害人带身份证、医院的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等,去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 因喝酒所引发的寻衅滋事现象,多与个人的人格缺陷有着重要的关系,这类犯罪的实施者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表现出暴躁、易怒,有较强的攻击性和不稳定性。饮酒之后,酒精对神经系统的刺激使人产生运动性兴奋,导致这类人的攻击性突破理智的约束,从而出现侵犯他人的攻击行为。
    《刑法》第293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鉴定是轻伤,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院批准逮浦后,经法院判决被告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刑事拘留的时间应自执行拘留之日起计算,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的时间已经很制了其人身自由,应计算在拘留期限内。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其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
    对符合法定条件,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应在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立即办理法律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