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并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也有可能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也就是说如果分居已经满两年时间,再加上有
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并没有再和好的可能性,比如
重婚、其中一方或者双方有与他人人
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虐待、吸毒、赌博等恶习,或者有一方有严重的生理缺陷不能进行性生活等,那么法院就会判决双方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