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右脚第二,三根跖骨断,就诊时因厂里没给我买保险,只上了十六天班,用别人身份证,没住院,过了二十天,厂里把我身份证及就诊资料拿了去,辻了几天我要身份证及资料,厂里回答我说丟了,我该怎么办

2019-04-09 11:45: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在劳动者因工伤住院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一定的工伤费用补助,具体包括如下费用:
    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
    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
    上述费用劳动者均可依法通过相关部门获取。

  • 1、工伤案件执行属于民事执行,民事执行也称民事强制执行或者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债权人的申请,依据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人的民事权利的活动。民事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执行名义确定的民事义务,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公权力,依法采取民事执行措施,迫使债务人履行义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活动。
    2、法院根据债权人的请求,为了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穷尽各种执行方法、措施和途径,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审计,依法采取了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执行行为,在履行了上述程序后仍不能满足权利人利益的,法院才能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3、因此,法院在办理执行过程中,会将执行结果通知申请人,即使最终无法满足申请人的权利,也将依法终结案件并通知申请人。
  • 按照规定是不可以的。 然而,许多银行员工为了完成单位下达的办信用卡的指标,或者出于非法的目的,与社会上许多不法人员勾结在一起,出现大量使用别人身份证办理的信用卡。 不法人员利用银行免息办法,长期占用银行资本,甚至好多人一人使用数十张信用卡。
    在一张卡因意外没有及时偿还每月最低还款额时,不法分子就将此卡丢弃,致使该卡被银行大量罚息,银行一段时间后向被冒用身份证的人追讨本息,这时,被冒用身份者才知道身份被人冒用并报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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