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对方无法找到。本人没有公告视为撤销劳动仲裁能不能重新申请仲裁

仲裁
2019-04-09 08:43: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撤回仲裁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人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申请人可以对是否继续开展仲裁活动进行选择和处分。一般情况下认为申请撤回仲裁申请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可以发生在申请人申请仲裁后到裁决作出前的任意阶段。
      
    (2)书面申请。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明确是申请人自愿撤回。
  •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6.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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