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出了车祸,另一方负有全部责任。我去医院检查我丈夫的头部伤势是否严重。我回家休养了几天。对方没有再问。我们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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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导致旧病复发,肇事者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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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者的医疗费由事故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义务。如果肇事方是机动车,由肇事方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超出强险限额部分,由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如果纠纷尚未解决,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的,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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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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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