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婚姻存续期间,甲方所欠款项未为甲方所知,也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钱仍然是每天500美元的利息。既然甲方已经逃走了,债权人想向乙方要钱。乙方有义务偿还吗?

离婚
2022-08-06 15:3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认定为是共同债务的,就需要共同偿还。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是需要共同偿还的
  • 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要求偿还借款,我国婚姻也有相关的规定。但能否得到支持,要看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存续期间因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所需而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夫妻离婚,也应当双方共同承担。
    如果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即使在婚内,也无法要求债务人的配偶承担还款义务
  •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