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卖房,签了购房合同,口头约定签约就付10%的定金,确认房子没有抵押之类的情况以后付60%的定金,但书面合同没有体现。现在对方不愿遵守口头协议,且合同上约定的权证办证地址有错误的情况下,可以提出合同无效吗?

2019-04-08 20:50: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人们往往错误地将合同理解为“书面合同”,认为只有白纸黑字地写下来的才是合同。其实,除了书面合同以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更多的是以口头合同的形式存在的。例如:我们日常购物时的讨价还价,从法律角度看就是一个订立合同的过程。
      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并且订立过程很方便快捷。只是由于口头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很难证明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因而对于一些较为重大的事项,还是建议尽量采用书面合同。
    另外,有一些特殊事项,法律规定只能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是无效的。
  • 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形下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主要是以下这几种情况: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企业与未满十六周年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又或者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的。
      当然,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向劳动者收取各种费用,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等也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是自始无效,从订立的时候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都需要更加注意。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后果
    1.《合同法》第57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面的条款的效力。”
    因此,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因合同无效而失去其效力。
    2.《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仅规定为承包人请求的应予支持,如果发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是否支持,法律并未规定。在一次实际案例中,北京仲裁委员会某仲裁员认为只有承包人请求时才予以支持。
    3.《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解释》第3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因此,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之一是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但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结果的特殊性,承包方已经通过施工建设使得建筑材料已经形成在建工程甚至是竣工的建设工程。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返还财产不太可能,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了相对灵活的解决方案。
  • 人民法院对口头协议的认定和处理主要有下列情况:
      
    1、如果当事人对口头协议的存在无异议,协议内容又不违法,应认定合同有效;
      
    2、如果当事人对口头协议存在有异议,又无证据证明协议存在的,法院可裁定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可裁定驳回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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