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想去看不享受直接抚养的一方,但被拒绝了,此时该怎么办?

离婚
2022-08-05 07:04: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如果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认为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实践中,可以申请中止探望权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
    1、父母对子女具有侵害或者犯罪倾向行为;
    2、父母有可能劫持、胁迫子女;
    3、父母有恶习或者有不良道德倾向;
    4、父母有严重传染病;
    5、父母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