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未婚同居或婚外情同居的人越来越多。同居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是否有效呢?要区分情况予以回答:
男女双方都是未婚的,在同居期间赠与对方财产,要看赠与时的目的,若是赠与目的内容是以
结婚为目的,属于彩礼性质,若在婚前分手,则应结合具体情况,适当返还。
如果不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动产已经转移
占有的,原则上有效,不得要求返还。
如果是一方婚内与他人同居的,赠与行为侵犯同居一方合法配偶的财产权益,则应认定无效,因为这种对财产的处分是对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利的,并且
夫妻共同财产属于
共同共有的性质,处分时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不得以夫妻任何一方对外有
代理权而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