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夫妻离婚双方不管谁带孩子另一方都必须支付抚养费吗,另外关于抚养费是什么标准呢?

离婚
2019-04-08 15:53: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即使是婚外情所生的孩子,未抚养孩子的那一方仍然需要支付抚养费。孩子亲生父母,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如果男方不直接抚养子女,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 夫妻双方不能就离婚时的争议事项达成合意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程序有法律明确规定的程序。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共同房产等分割问题,法院会依据有关原则,在不存在过错方的情况下由夫妻双方进行平均分配。
    对于夫妻双方的子女抚养权问题,则会以有利于子女成长,并结合双方的经济情况以及子女十周岁以上时的个人意愿,综合考虑后作出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