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公司经营不善,想裁员,但又不想赔钱。它试图迫使我们的员工离开。起初,它说给我们一两个月的假期,但它没有给出书面通知,也没有说明如何支付。我们的员工不听公司的话,照常来上班。现在,该公司采取了一项新举措。原来长时间的白班已经改为两班制,除了两班制之外什么都不用做,这显然会迫使那些不能适应夜班制的人离开。对不起,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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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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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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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想要解除劳动
合同的,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离职即可。在试用期内要提前3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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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